2018年深秋,东菏市某区H镇市民武先生向新闻媒体反映:他是一位孤寡老人,靠集市摆摊帮人修鞋补鞋为生。上个月,他在自家的责任田里种植的牡丹苗木(共4.8亩)一夜之间被人盗挖。该区域处于某国道南侧,目前正在进行房地产开发,他的苗木地被开发商用围挡圈了起来,大门口有人和狗把守。围墙内的牡丹被盗,他怀疑是开发商或镇政府干的,但是他没有证据。也去派出所报案了,但派出所一直破不了案。
一线调查:地方工作人员两次行贿4万元意欲阻止调查
根据报社领导安排,我和同事前往调查有关情况。东菏市是我的家乡,我曾经在这求学工作16年,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。我们到市宣传部门说明来意后,很快就有区宣传部门和H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应,说是邀请我们去镇政府再汇报情况。没想到车刚开出市委大门,接应我们的工作人员就从车窗塞进来一个大档案袋,我顺着开口目测,是2扎万元大钞,当即就顺手推出窗外。车辆右转前行中,对方来电请我们在前方某园门口停一下车有话要说。到达指定的某园门口后,没想到他们又增加了1个大档案袋塞给我们,意思非常明确:拿钱走人吧!我马上意识到这次的调查行动将面临不小的阻力,随机将2个档案袋给他们推出车窗外。
经过座谈,镇政府的意见非常明确:当事人已经报案了,需要等派出所的调查结果。这理由能说的过去,我们次日即无功而返,然后就是一个字——“等”。其实,我们心里清楚,镇政府也是一个字——“推”。
当事人被逼“自我破案”,买赃人自称10万元“淘”得大便宜
时间两个月过去了,我们也没有等到派出所破案的消息。当事人开始“上火”,表示要上镇政府讨说法。我们研判后认为,在开发商圈建的院墙内,在大门门岗24小时看护的情况下,如此大面积的牡丹苗木一夜挖出、连夜卖出,确显蹊跷。我提醒武先生:“你们牡丹苗木生意圈又不大,都是十里八乡的乡亲,能不能私下打听一下这批货的买主是谁?如果能获得相关证据,就好了。”
不久,武先生打听到了买主,并且通过一场小酒,获取了买赃人的谈话录音:“H镇老武的那一批(牡丹苗木),10万元买的,一倒手卖20万元不成问题!”从买赃人那里获知,牡丹苗木就是镇政府安排挖的。
有了这个录音证据,我们马上再下东菏市。在活的证据面前,镇政府工作人员说不需要向派出所递交证据了,因为镇政府要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“净地”,挖老武的牡丹苗木也是无奈之举,恳请媒体理解、支持,镇政府会积极给当事人洽谈赔偿补偿事宜。
赔偿谈判遥遥无期,亲自“下厨掌勺”当面算细账
上面千条线,基层一根针。镇政府的工作确实繁忙,洽谈老武牡丹苗木赔偿的事拖了3个月毫无进展,当事人唉声叹气,心灰意冷。他说自己是一个无权无势无人(指直系后代)的“三无”老农民,跟镇政府要钱,难啊!
向报社领导汇报情况后,领导的意见非常明确:群众利益无小事,这个事,要干好,不得半途而废,要有智慧、下苦力!
有了领导的意见,我和同事再下东菏市,亲自“下厨掌勺”,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坐下来算细账: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、被盗卖的牡丹苗木销售价值(非贱卖处理的10万元)等等,算出货币价值总数。武先生可以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房产补偿方式。在征得其他亲朋的意见后,最终武先生选择房屋补偿方式。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,镇政府同意给予武先生以国道南侧的2套门面房作为补偿,武先生表示同意。
次年,国道南侧的商业房产建成后,武先生拿到了2套门面房的钥匙,他准备一套用于自用(一楼门市修鞋补鞋,二楼居住),另一套用于出租。这样,武先生以后的生活、养老有了稳固的保障。
人民调解为人民,需要真情、真干、真心
调解路上,新闻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会面临各种考验、困难、障碍甚至诱惑。要求每一个调解员要遵守职业纪律,具有较强的职业意识,更要保持中立、保守秘密、尊重当事人、廉洁自律。调解员不但需要有专业的知识、坚定的信念,更要动真情、用真心、下苦力,最终提高调解的实际效果和效率。
作者:杜宏伟 新闻监督员、人民调解员,时任省发改委山东证券报社副社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