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掌握情况的重要来源、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谋、广泛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重要要求,强调“要围绕大局反映情况、报送信息,做‘千里眼、顺风耳’,把各方面新情况新问题、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、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等及时收集上来,归纳综合,分析研判,第一时间报送党中央,为党中央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”。
为贯彻落实省中心理事会“向下扎根、向上成林”的发展战略,切实加强省中心组织建设,从而全面及时地收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新情况、新动向、新信息,经研究,山东省现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发展首批“社情民意调研员”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调研员概念
社情民意调研员是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反馈基层群众意见的第三方社会工作人员。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急难盼愁、尤其是民生领域的社会问题开展工作,如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就业、公共交通、乡村治理、集体经济、营商环境等。

二、调研员职责
1.收集社情民意:主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、组织座谈、发放问卷等方式获取社情民意,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社会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。
2.参与社会法治:参与司法机关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”部门发起的社会法治建设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,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
3.衔接两条专线:12340是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专用号码,主要收集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和态度,及时反映百姓的利益诉求;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,主要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。
4.推动政策优化:将群众诉求转化为具体建议,向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等机构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,并推动落实实施。
5.参与社会稳评:根据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》〔中办发(2021)11号〕,针对政府部门“五项重大”(重大决策、重大工程、重大项目、重大活动、重大事项)工作,收集相关信息资料,撰写调查报告,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提供辅助服务。
6.协助调解工作:为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、信访调解、商事调解等各类调解工作提供信息收集、资料整理辅助服务工作。
三、调研员基本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2.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,忠于职守,勤勉尽责,勇于担当,工作实绩较好;
3.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群众公认度较高;
4.作风品行好,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清正廉洁。
5.有所在单位、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推荐。
四、调研员的基本权利
1.向省中心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;
2.参加省中心组织的省市县三级社情民意调研员(代表)年会、座谈会等活动;
3.受邀参加调研活动、参与社会稳评、协助调解工作等,享有获取服务报酬的权利;
4.调研员撰写的专题、专项《调研报告》,根据需要优先在省中心官网、《社情民意参考》(内部资料)刊发,并推荐至其他官方媒体刊发;
5.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参与省中心组织的全省(市、县)“优秀社情民意调研员”评选活动和获得荣誉表彰的权利;
6.参加省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,享有减免部分学费的权利;
7.省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权利。
五、调研员的基本义务
1.立场坚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;
2.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3.清正廉洁,主动维护省中心及“社情民意调解员”形象;
4.热情服务,积极参加省中心组织的有关调研活动。
5.省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义务。

六、调研组织建设
为保障社情民意调研工作顺利开展,省中心决定设立省、市、县(区、市)、乡(镇、街)四级社情民意调研组织。
1.乡(镇、街)社情民意调研组是调研工作最基础、最基层的活动单位,每乡镇(街道)原则上不超过5人,户籍人口满10万人的乡镇街道,原则上不超过9人;调研组设组长1人,副组长若干人,由调研员选举产生。
2.县(区、市)社情民意调研中队是调研工作常规管理和执行单位,设中队长1人,副中队长若干人,由乡镇(街道)社情民意调研组组长选举、参考上级组织意见产生。
3.市社情民意调研大队是调研工作指导管理单位,负责指导、管理县(区、市)社情民意调研中队的调研执行工作。设大队长1人,副大队长若干人,由县(区、市)社情民意调研中队队长选举、参考上级组织意见产生。
4.省社情民意调研总队是调研工作统筹指导单位,负责统筹、指导、管理市社情民意调研大队工作。设总队长1人、副总队长若干人,由市社情民意调研大队队长选举、参考省中心决策层意见产生。
特别说明:社情民意调研员非省中心聘任、雇佣的专职工作人员,省中心不按月(周、日)支付固定报酬,不签署劳动合同,本人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有关调研活动,劳务报酬一事一议,并自担人身意外风险。

七、调研员报名注意事项
1.报名加入“社情民意调研员”队伍,需填写《社情民意调研员报名登记表》,经审核通过后,通知办理缴费手续,缴费后分批次颁发“社情民意调研员证”,省中心官网对外开放身份验证查询、证件有效期限查询功能。
2.社情民意调研员每届五年,证件有效期五年,收取证件制作与管理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(¥200.00元)。省中心不委托任何单位、个人代理收费,唯一收费账户如下:
户名:山东省现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/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济大路支行/账号:1511 1701 0400 06792
3.报名材料提交方式任选
交费成功后,需将缴费凭证与《社情民意调研员报名登记表》、纸质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寄至: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3东27层省社会稳评中心 杨玫收,电话:0531-81760049 手机:18764444181;
以电子版方式提交的,需将《社情民意调研员报名登记表》扫描件电子版、缴费凭证、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(近期免冠)一并发至电子邮箱:shehuidaju@126.com,邮件标题注明“调研员报名+姓名”,并同时另行支付15元照片冲洗费用(此费用由经办人员微信代收、转付)。
八、联系方式
地址: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3栋27层
电话:0531-81760049 信箱:shehuidaju@126.com
手机:18764444181(V) 联系人:杨玫主任
山东省现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
2025年11月7日
文件下载/attached/file/20251109/20251109201843554355.docx
报名登记表/attached/file/20251109/20251109201947794779.docx